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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天在街上閒晃,
發現台北執行交通違規的警察突然變多,
讓我想到出國前小魚發生的一起交通『糾紛』案例,
在此就提出案例分享,
與大家討論一下該狀況發生時該怎麼處理!


事情是這樣的,
就小魚在騎摩托車回家的路上,
遇到一個路口要待轉,
不過這個路口的待轉區,
臨時被一個吊車佔住了所有的機車待轉區(如圖),


那裡有位警察在值勤,
當下前面有二輛摩托車直接沒待轉就左轉了,
警察沒抓他們,
小魚看了看那位警察,
又看了看待轉區的確沒位置可停,(註:平常小魚一定會停在待轉區的)
所以也就隨他們直接左轉,
怎料這位警察仁兄後來就過去叫三台摩托車都停路邊受罰,

小魚對我闡述這件事的說法是,
第一, 那輛吊車佔住了整個機車待轉區,所以沒辦法停。
第二, 因為前二輛摩托車左轉後警察沒攔,所以小魚以為沒事也就跟著左轉。
第三, 要罰應該要那輛吊車吧!怎麼會罰我們這些無辜的騎士。

警察對小魚的說法是,
第一, 吊車已經開罰單了!
第二, 摩托車違規是事實,所以也要開單。

我的想法:
第一, 警察說的沒錯,違規要開單,但我認為開單要開的合理。
第二, 我想問的是,今天要待轉的騎士要停在哪裡?如果停在吊車的左右二旁,我也不願意讓小魚這樣停,因為實在太危險了!(我以前看過吊車的吊物砸下來過,也看過報載吊車吊太重整台吊車翻覆過。)如果沒有一個合理的位置可以安全停車,在非常時期就應該採非常手段,讓摩托車趕緊離開這危險地帶才是。
第三, 雖然警察說吊車已經開罰了,但是並未要求吊車離開,而讓吊車繼續在當地作業。才有小魚回家後告訴我這件事,我回到案發現場,看不到警察,但吊車還悠哉的在那裡作業,得以拍到這幾張照片存證。

這篇文章純粹是請益,因為這件事小魚已去繳了罰金。只是我心中實在疑惑,想問一下各位網友,如有類似的情形,你們會怎麼反應?我自己是絕不會讓小魚在吊車邊待轉的(因為太危險了!),大家有什麼樣的建議或看法,希望都能留個言給我參考一下!謝謝大家囉!
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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